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产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是否合法

房产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是否合法
  通过赠与方式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房地产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房款。因此,一旦发生纠纷,依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将可能无法得到对方私下承诺的“购房款”;2、办理房地产赠与,当事人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据此提取住房公积金;3、根据南京市户籍管理有关规定,购买60平方米的房产可以迁入南京市户口,而办理房地产赠与,则不能据此入户;4、为逃避国家税收,采取假赠与真买卖的形式转移房产,一旦产生纠纷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5、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除恶意隐瞒外),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房产如果有问题,原业主将不承担赔偿责任;6、由于受赠人无偿取得房产,将来其再转让时,有可能全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最近几年房地产也不断发展,随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出现频率也是越来越高,尤其是二手房买卖时,因为交易流程比较复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拟定的清晰,就很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很多人在遇到这些纠纷问题时不知道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解决的方法及流程。1、协商。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或者商业银行之间的磋商或者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的解决办法。这种办法特点是不伤和气,节约纠纷处理的成本;但如没有中间人斡旋很难一时解决。2、调解。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的办法。特点是不伤和气,遇到难点可以有人斡旋,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成本不是很大;但请第三人也许一些费用,从而增加了解决纠纷的成本。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双方根据达成的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方式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纠纷解决制度。特点是一裁终决,生效快,胜诉方付出的处理成本低。但预交仲裁费较高,和执行法院需要进一步沟通,救济途径较少。4、诉讼。当事人在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当事人双方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特点是当事人只要有纠纷,不管对方同意不同意,你自己都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对一审法院审理的裁判还可以提起上诉,甚至可以申诉。胜诉能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证;但时间有时跨度较长,诉讼规则要求严格。虽然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房屋产权的转移也会交纳相应的税费,但比买卖房屋来看此时涉及到的税费数额就比较小了。但如果当事人寄希望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的话,则这样也是不可取的,毕竟两种情况不同,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则很容易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


·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
      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


·北京外地车辆限行规定是什么?
      北京外地车辆限行规定是什么?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公司注销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公司注销法定情形包括什么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


·在正式工作之前
      在正式工作之前,一般都会有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在正式工作之前才会签署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当正处于试用期时,有时由于特殊性的原因,也会出现......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了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了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处理是可以的,但现场违章是需要及时处理的,法律规定现场违章需要在15天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


·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其中的一方可能会提出续签或转让的要求。合同续签一般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便可实行。那么合同到期了是否可......


·高空坠物危险伤人怎么进行赔偿
      高空坠物危险伤人怎么进行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


·在看守所就算是羁押吗?
      在看守所就算是羁押吗?在看守所就算是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


·产品质量责任能怎么归责
      产品质量责任主要分为两类:生产者产品责任和销售者产品责任。1.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同时存在的条件:(1)、产品存在缺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