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单位判决书范本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判决书范本内容
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文书用途: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的规定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公诉案件,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据相关法律,在作出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是否有罪、何罪,判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或宣告无罪等处理决定时使用。刑法规定只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不适用本文书。
文书样式: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
诉讼代表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犯××罪,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单位×××辩称……(概述被告单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主要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有关被告单位犯罪的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被告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实行“双罚制”,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单位×××犯××罪,判处罚金×××元,……(写明缴纳期限);
二、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单位×××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一、被告单位×××无罪;
二、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应用说明:
1、本判决书与“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的刑事判决书格式相比较,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首部
1、本判决书仅适用于“双罚制”单位犯罪公诉案件,因此,“被告单位”项下另列“诉讼代表人”项。并需注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其单位的任职情况,已表明其行为与职务有关。
2、诉讼代表人,是指代表被告单位出庭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若其亦被指控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应由其他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人民法院也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3、当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时,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应当负刑事责任。制作裁判文书时,不再列单位被告。
4、受案后判决前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则在首部写明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被注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内容,然后再写明其他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4、犯罪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或者资产重组情况的,应当追究原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而不能追究承受原犯罪单位权利义务的新单位的刑事责任。制作裁判文书时,仍应以原单位(名称)作为被告单位,原单位名称发生更改的,在原单位名称后用括号注明“何时已变更为×××单位”字样;承受原单位权利义务的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
(二)事实
1、本文书“经审理查明”的内容是针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犯罪的模式制作的;若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应相应改动。
2、叙述“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部分,可按照单位犯罪的具体情况一并叙述或分别叙述,但表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单位犯罪罪责以外的其他犯罪时,应单独列项。
(三)理由
依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在论证犯罪构成的基础上,着重阐述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以及实行“双罚制”。
(四)判决结果
1、本文是针对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或者宣告无罪的模式制作的。若条件变化,如有的定罪判刑,有的定罪免刑,或者有的定罪判刑(免刑),有的宣告无罪等,则应相应改动。根据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原则,单位不构成犯罪的,除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另外犯有其他罪行,否则不得以犯罪论处。
2、若出现首部第4项载明的情形,则判决结果的第一项应写为“对被告单位终止审理”,并在相应部分阐明终止审理的理由;第二项写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被告人作出的判决。
3、人民法院对发生了分立、合并或者资产重组的原犯罪单位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时,应当将承受原单位权利义务的新单位作为被执行为;罚金超出新单位所承受的财产的,可依法在执行中予以减除。在判决书主文部分,可表述为“被告单位×××犯××罪,判处罚金×××元;鉴于该单位已于×××时被合并(或分立为等)×××单位,故该罚金向×××单位(新)执行。
4、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刑应引用刑法分则关于单位犯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有关条款。
5、若单位犯罪中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则文书名称改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其他相关部分亦作相应改动。
6、制作本判决书时,可以参阅一审公诉案件使用普通程序用的刑事判决书格式及应用说明。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单位判决书范本是怎样的相关资料,关于刑事诉讼法当中的单位犯罪问题,其实就是主题变了,我们也可以直接把单位看成一个个体来进行理解,作为一个整体,刑事判决自然就是针对单位而言,而单位所代表的意义就是相当于一个个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规划证和土地证一样吗
不一样。规划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一、如果学生的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1.丢失学生学籍文件后,首先致电当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的档案丢失,需要重新补办......
·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一般为十级;这个需要专业人士根据情况,通过ct等等检查才能准确的来判断伤情的严重性,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变更与用工自主权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与用工自主权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指的是将劳动合同当,比如说劳动的工作地点变更了用工自主权,指的是用人单位拥有自主使用劳动者......
·一、产假期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产假期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
·什么情况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
·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问题常常可以在电视媒体中看到,不知道是加害者的聪明或是计划的周密还是受害者的贪婪,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在电信诈骗当中。其实电......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都有哪些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