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现形式:
(1)职务侵占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5)挪用资金罪。
(二)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其数额标准
1、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有三点需要了解:1)是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否则就是贪污罪;2)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务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销售人员利用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才财物占有,或者财务人员采用涂改账目等手段才经手财物占有,或者采用低进高出,少报账将货款占为己有等。类似的例子很多,这也是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最常见的形式。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的方便条件取得财物就是盗窃罪,比如服务员乘工作的方面条件能接近收银台,乘收银员不再把营业款拿走,就是盗窃。3)构成本罪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起点1万元;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5年以上。
2、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非国有单位的工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包括三种情况:1)数额较大(3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或者虽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3)15000元进行非法活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30万元处3-10年。
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挪用资金罪是非公企业、单位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也包括国有公司、国有事业单位。
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侵占是占为己有不打算还,而挪用是还准备还的,挪用是侵犯资金的使用权,侵占是侵犯所有权。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5000元为起点。也就是他人有求于公司人员的职务行为,以职务行为或允诺职务行为作为条件,收取对方(包括客户单位)的财物或者向客户单位索取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要具有职务的关联性,形成权钱交易。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是允诺就行,不需要实际上谋取了利益。
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或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个人行贿1万元以上构罪;单位行为20万元以上构罪。这与受贿罪不同的是,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为,才构成,如果是为了正当利益,则不构成犯罪,比如要工程款,建设方迟迟不给,包工头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给了1万元,行贿人不构成犯罪,但是受贿人构成犯罪。
如果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是受贿罪。
3.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这是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的,主要是一些大型企业、跨国企业、外企可能会与国际公共组织官员或外国公职人员发生经济问题。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为。量刑以及构成的标准参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理。
当然现实实践中并不仅仅只有上述的几种职务犯罪形式,发生在这些企业的职务犯罪还有可能与其他的各种刑法上规定的经济犯罪相关联。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职务犯罪可以随时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完还能要小孩抚养费吗?
一、离婚完还能要小孩抚养费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要怎样办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房屋,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合同终止后将房屋完好无损地交还出租人的合同。为了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双方一......
·调研新三板是什么?
调研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呢?新三板是近年来才出现在我国社会经济市场上的一种企业类型,由于该公司的领导者都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故而这是一个很好融......
·合同在签署当地诉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做许多事情时,为了进一步规定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会与对方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那么可能就会在合同签订后,因为......
·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通常都是伴随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那......
·电信网络诈骗补救方法,被电信网络诈骗后怎么办
电信网络诈骗补救方法,被电信网络诈骗后怎么办在互联网的时代,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各种便利,但是有便利就随之产生了风险,新闻报道或者日常生活中我......
·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是怎样的?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
·赡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赡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是否免税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不免税。离婚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