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却也伴随着违法的风险。那么,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下文是关于假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假合同生效吗?
假合同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一方根据自己利益伪造的(单方签订的)、无中生有的属虚假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双方不根据法律程序签订的属于无效合同,不一定是虚假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假合同的表现形式
1、以高额回扣作诱饵。
为了达到顺利签约的目的,骗取另一方当事人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遵循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原则,给对方以高额回扣作诱饵,如金钱、汽车、不动产、股票、金首饰等,有的甚至施以美色和提供不健康的娱乐服务,诱骗对方签订合同。
2、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在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
如购进物品价格低、给对方的利润高、紧缺的原料保证供应、产品保证销售等等。其实,在这些优厚条款的背后,是骗取钱物或掩盖着另一个非法合同。
3、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
从假合同的数量上看,假合同的主体大多数是一些无资金、无场所、无办公机构的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制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诱使对方上当。
4、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
为了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在大量的优厚条款中,往往隐藏着制订得十分苛刻的个别条款。如达不到的规格、精度、纯度质量标准,根本不能执行的交货日期,大于利润的运费,无法加工的式样等。合同一旦不能执行,便控告对方违约,借以达到骗取钱物或罚金的目的。
5、异地签订合同。
为了弄假成真,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对方人地两生,不知道自己底细的弱点,在异地签订合同,一旦得手便隐匿身份,使对方难以发现。
6、成交多为新客户。
一般说来,在老客户中,由于双方比较信任和熟悉,在长期的交往中建立了互相依赖的经济关系,不会以签订假合同来欺骗对方。而不法分子与新客户签约往往干的是一锤子买卖,一旦达到目的便马上和签约人脱钩。
7、利用各种关系蒙蔽对手。
为了使对方信任自己,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老战友、老同学、老上级、老部下,以及各种亲属关系,使对方在心理上丧失应有的警惕,在亲切、和谐的氛围中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假合同生效吗?答案是是假合同按法律规定是不具有生效条件的。假合同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当事人稍不仔细,就会带来莫大的损失。我们要学会拥有一双火眼金睛来辨识生活中事物的真真假假,不违法不犯法,才能更好的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车祸社保能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被车撞了的事件,首先交警会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主要责任在于对方的话,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让肇事者赔偿的,这种情况下,自......
·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
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一、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没有被告的以下信息,法院不会受理:名字、......
·醉驾判刑能判缓刑吗
是可以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金。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随着陕西省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征收就会有征地的赔偿。我们知道,不同的地方的征地赔偿是不一样的......
·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一、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
·经济合同违约赔偿金公式是怎样的
经济合同违约赔偿金公式是怎样的?一、如何确定经济合同违约金?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
·离婚后还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
离婚后还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一、离婚后还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离婚后不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已经离婚了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所以是不能再向法院请求判......
·江西省行政复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江西省行政复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近年来,国家提倡政府信息要公开,随着信息的透明度,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很大的保障,江西省政府为了进一步行政复议......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河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一、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