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了减刑制度,主要是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符合法定条件,就能够争取减刑,那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减刑?减刑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刑法规定了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情况,适用的时候要慎重,那争取减刑时要注意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减刑
  
  1、可以减刑的情形: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应当减刑的情形: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争取减刑时要注意什么
  
  1、判处管制、拘役:
  
  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酌情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2)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处无期徒刑:
  
  (1)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
  
  我们了解了减刑的相关知识。在监狱服刑期间,要积极主动地接受改造,争取减刑。如果确实符合法定情形,要珍惜机会,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代理申请减刑的具体事宜,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现代社会,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现代社会,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环境污染的行为,在环境被污染之后,有的时候关于赔偿问题一时达不成协议,......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核算?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核算?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


·造假罪怎么惩罚
      《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


·一、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赔偿?
      一、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赔偿?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1、自行协商。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重庆工作的职工,有时候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的事情,比如被机器砸伤。像这种情况,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负责人,通常由总经理担任。其拥有核心权力,可以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比如签署合同,洽......


·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裁决
      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


·企业非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关系自企业用工之日成立,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对于非法解除的,企业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那么企业违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一、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可以报保险,用车损搞定。直接交给4S店或修理店,他们会给你处理,不用你自己报保险。二......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2、确......


·劳动仲裁有哪些
      劳动仲裁有哪些费用,劳动仲裁要什么费用一、劳动仲裁有哪些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的经费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