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开发商在工程造价款当中预留出来的质保金,虽然只占到整个造价的3%左右的比例,但结合工程造价总额,保证金其实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开发商预留质保金这在建筑行业已经是一个成文的规定,但想必建筑单位在工程竣工以后,或者在拟定质保金合同条款的时候就比较关心,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缺陷责任期到期以后就应该归还质保金。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二、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解决?
  (一)根据《合同法》第281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三)《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返修、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 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 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能够看出,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应该是双方在合同中协商好质保金的归还时间的,比如针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双方如果约定的时间是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的时间。缺陷责任期之内都没有发生任何的工程质量上的缺陷问题,那么等到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已过,建筑单位就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质保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1、如果行为在外国,外国已经立案侦查,按照外国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仲裁书由仲裁员签名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这就意味着仲裁庭虽然是案件的具体审理者,但裁......


·一、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


·他项权证到期2年后怎么办?
      他项权证到期2年后怎么办?他项权证是有时间限制的,有效期就是我们所说的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要根据债务的期限来决定。如果债务人超过限制期限仍未清......


·漏税超过五年可以不交了吗
      不可以。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实践中,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软件著作权递交申请从递交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下发证书,软件开发者的......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南昌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各地对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代理收费为:......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民法典》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