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天津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天津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由参保人员选择。一档为每人每年56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
  二、哪里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一) 在校(园)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协助办理。(二) 其它人员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三、特殊困难人员参保有哪些特殊规定?
  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范围的各类城乡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参保。重度残疾人员是指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员。认定的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街镇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证明。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困难家庭人员,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卡》及街镇出具的享受特困救助家庭成员证明。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指经街镇劳服务中心认定,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家庭中的年满60周岁的城镇老年人。认定的凭证为居民身份证和街镇劳服中心开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综上所述,天津农合缴费标准根据农民年龄以及其实际经济状况会有所不一样,但总的来说农民所缴纳的一定农合保险费用会让农民生病之后获得大部分的报销,不只能够帮助生病的农民早日恢复健康状态还能防止农民支付治疗费用之后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


·如何对老人遗产分配,怎样分配老人遗产
      人老了,身体机能会老化,自然而然就会走向死亡。那要是老人死了之后,其遗产该如何进行分配呢?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在我国古时候,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必须要先进行订婚的,当然如今有的地方仍然流行着这样的习俗。那从法律方面分析,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男女在办理......


·怎么确定侵权名誉权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侵权名誉权的管辖法院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


·辞退员工后什么时间结算工资
      辞退员工后什么时间结算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


·侵犯名誉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名誉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需要对公民的损害做出赔偿,而此时多半是精神方面的赔偿。那么实践中对侵犯名誉权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呢......


·注册公司名称省级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注册公司名称省级注册资本需要多少?一、注册公司名称省级注册资本需要多少?1.需要看所在的行业。2.一般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一人公司需要10万元......


·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一、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后,只有在对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的。(一)对未获准注册......


·房开商泄露个人信息违法吗?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就会接到各种骚扰电话,甚至还会接收到诈骗电话,而您还未意识到,自己的信息已经遭到了泄露,泄露信息的有可能会是房地产开发商。......


·协议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协议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事合同或者协议当中,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基础上,可以约定日后纠纷产生时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这就是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