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交通事故谅解书醉驾还会被判刑吗?

有交通事故谅解书醉驾还会被判刑吗?
  
  仍然是要被判刑的。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醉驾且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并取得谅解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法院在量刑时可适当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可以取保候审吗?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我们可以在这里明确了告诉您,如果醉酒驾驶的话,其实是有当事人的车祸谅解书也需要判处刑罚的。当然存在这个车祸谅解书的话,可能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帮助这个量刑减轻一点。具体的还可以咨询律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犯法吗?
      有些男女双方离婚之后,男方就会赖账不给孩子抚养费。虽然离婚了,但是父子之间的血缘是不会断的,并且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就此断了的。那么男......


·如何确定照片受著作权保护?
      如何确定照片受著作权保护?确定照片受著作权保护可以通过办理著作权登记证来认定,办理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办理了登记,是百利而无......


·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法治社会中有了问题更多的都是用法律解决,所以不要......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


·一、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适用?
      一、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适用?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买卖不破租赁是能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


·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二......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公司欠工资的借条怎么写?
      公司欠工资的借条怎么写?一、公司欠工资的借条怎么写?欠条今本人__(身份证号:__)拖欠__(身份证号::__)拖欠工资合计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


·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刑法》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