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后买房归谁的问题分析

结婚后买房归谁的问题分析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于其他人所有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因为房改房一般都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相关,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而身份资格又是不能转移或变更的,所以此时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属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拥有产权的父母或者他人应当归还出资方对该房改房的购买出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房产权归属待定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即离婚时双方对所买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若离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归双方所有,属于共同财产。若离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财产,取得房屋的一方有义务返还另一方因购买房屋而在婚姻期间支付的一半的购房款。
  
  需要明确的是,婚后购买房屋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并不属于个人所有。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父母一方所购买的指定为子女所购买,并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是属于个人。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误工费与节假日不按三薪算。法定假日三薪,是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而言。误工的人......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伤人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一般都觉得猫是不会咬人的,但是还是有万一。遇到猫咬人的怎么办......


·一、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


·一方怎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一、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从法律角度上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接触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的退房理由实质......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系新类型的诉讼。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专门规定。从性质来说,恶意诉......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有哪些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破产清算章节第一节破产宣告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


·海外并购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外并购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海外并购的目的并购只是手段,而投资回报率或效益才是目的。企业在向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为......


·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量刑
      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量刑?1、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有计算公式。但是要确定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前两个价格是由市国土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