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二、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三、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四、劳动合同是如何备案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订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鉴证时,当事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二份(注:劳动合同文本应用钢笔真写严禁涂改),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 劳动者身份证明:
如劳动者是调入的,其中本市调入的,应提供该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外地市调的,须提供劳动部门批准调入通知书。
如劳动者是新分配到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就业通知书。
如劳动者是退伍军人,应提供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军人分配介绍信。
如劳动者是新招用人未就业且不属上述情况的,应提供招(聘)工表。
(4)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2、续订劳动合同鉴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劳动合同(即:期限已届满的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的鉴证花名册。
3、双方当事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应加盖单位公章,需职工亲笔签名或盖章的职工签名或盖章。
4、用人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享有和承担。需要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期限。
用人单位资产性质或者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其主体资格未改变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主体资格改变的,变更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
5、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
6、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备案的意思是在劳动局进行备份存档。因为双方签订正规合同后,该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没有必要进行备案,发生纠纷时,直接使用劳动合同原件上诉即可。有需要可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买的社保和个人买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属性本质不同。企业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个人社保......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汇编权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
·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怎么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怎么办理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非因工伤鉴定鉴定劳动能力怎么做?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有可能是工伤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不是工伤,但是您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一般出于需要都会去做伤残鉴定标准,因工伤所致的伤残鉴定标准您......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司能够有能力设立一个分公司的话,那么一来可以增加公司的营收,二来其实在经济市场上也扩大......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彼此相处下来都不是很愉快,其实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还彼此一个自由,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离婚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分......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一、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
·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疲劳驾驶,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不管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驾车多长时间算疲劳驾驶......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赔偿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赔偿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
·民事诉讼法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时效是多久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