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工资申报是什么意思?

职员的工资是有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申报的,只要满足了上税的要求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纳税之后,再向职员支付工资。尽管职员的工资都是需要进行申报之后,才能发放,但是不少人并不知道单位工资申报是什么意思,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单位工资申报是什么意思?上月劳资报表工资=上月报的工资,上月财务报表工资总额=上月工资总额,本月减少人员工资总额=比上月少发的工资(没有人员减少就是0)这几项加起来就是本月应申报工资总额,这几项分别就是工资明细。为了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二、如何做工资申报?工资申报一般出现在社保的缴费工资申报环节,用于调整下一年本企业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现在大多数地区的工资申报都采用网上申报,可以每月申报,下面以北京为例。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点选“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录入单位参保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系统中显示内容为截止到上月的人员信息,如显示内容中有本月已经减员的人员,勾选“减员标识”不用录入此人工资,录入完成后每页均需点击保存,所需核定人员均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全部记录。申报结果一般是提交后1~2小时后反馈,1~2小时后可在查询管理下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查看申报的结果,对于申报不成功的人员可查询不成功原因再重新申报。(四) 在查询反馈结果同时可定制查询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于次日查询反馈结果。如反馈结果存在此类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后,可在“业务报表查询”中查询并打印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盖章后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单位在给职员发放工资之前,需要按照既定单位工资申报的规定,要求会计人员,对职员的工资进行申报,对于职员个人来说,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才能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若遇到单位申报的工资与实际不符,可以向当地的有关机构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一、土地使用证概念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


·特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即劳动关系。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劳动合同会注明合同期限,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


·私募基金不托管怎么办?
      私募基金不托管怎么办?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不托管怎么办?首先,虽然根据规定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但托管不是必须的,基金合同约定......


·工伤鉴定完多久出结果2023
      工伤鉴定完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


·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哪些权利?
      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哪些权利?我们每个人生而为自然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其享有一定的权利,根据与之前颁发的民法通则的规定,新实行的民法总......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其实也不少,但这并不存在一个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是其中一旦有过错,就必然会造成夫妻最终离......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


·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修建所得,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主要是各种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1.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2.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或终止发生的争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