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三年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三年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且超过1年,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建议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可见,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三年实际上这种情况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也因为用人单位从始自终都没有给员工出具过书面的合同,如果员工认为有必要的话当然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有很多劳动者其实都已经默认了这种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和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很多员工都会选择了保护好自己当前的工作,不和用人单位撕破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因为心智的不成熟,没有办法为自己提供舒适而安全的生活环境,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负责,因此,国家规定未成年人必须要有监护人......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认定是怎样的
      在判断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除了要结合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外,同时还要做出相应的认定,即对比一下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区别,这......


·一、自书遗嘱真实性存在异议的怎么办?
      一、自书遗嘱真实性存在异议的怎么办?自书遗嘱存在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而法院可以根据异议人的主张进行笔迹鉴定,从而确定其是......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


·一、出轨是否影响财产分割?
      一、出轨是否影响财产分割?出轨显然是影响财产分割的,出轨在司法程序上构成了有过错方,司法机关可以主张对有过错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出轨如......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


·关于三年合同到期该怎么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我们都能够知道是有一定的活动限制,尤其是对于那些在企业打工的人员,那么如果签订的三年合同到期了,对于拒签的情况,应该要......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在社会实际中,房屋装修与工业制造中对生石灰拥有较大的需求量。由于生石灰的自身特性,所以生石灰购销合同中的损害归责条......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一、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