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可概括如下:(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二、房屋质量维权该怎么做
  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该如何正确有效的维权,这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涉及你依据自己情况而采取的合理有效途径,有时路走错了,目的或者愿望再合法、正当,也不能达到维权的目的。购房人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当发生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还是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救济办法,购房者在维权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途径,不能出现了一般的房屋质量问题比如墙面掉漆,却要求开发商退房,为此找专业机构检测问题,请律师代理,结果花了很多钱还是得不到法院支持。也不能房屋漏水严重修了好几次也不能修好,开发商威胁律师费高或者给点好处购房者就签了收房通知,日后再想维权就存在困难了。因此,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咨询律师看看应该采取什么途径维权,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信的责任,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要知道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如果光是靠暴力,不仅不能很好的处理问题,同时还有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当然,处理这方面的纠纷,可供选择的方式也比较多,此时就要求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这样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也是很有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
      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一、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怎么办?法院执行局违法办案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


·子女能代替父亲诉讼离婚吗
      不可以代替父亲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如果是诉讼离......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几个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几个月?根据伤情(病历内容)来决定误工费的赔偿期限,治愈出院的一般只赔住院期间的,出院后需要适度休息的一般按实际情况承担2......


·离婚探视中存在有哪些问题?
      夫妻离异后有探视自己的孩子的权利我们叫做探视权,那么离婚探视权中存在哪些问题呢?探视权是要求必须是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我国法律从探视权主体......


·男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有效吗?
      男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有效吗?显然是有效的,在签订后需要由双方按照约定的条款来履行义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


·身份证能不能异地补办?
      身份证能不能异地补办?可以,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


·近年来,各地政府接连颁布限购政策,其中,购买第一套房和第二套
      近年来,各地政府接连颁布限购政策,其中,购买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在税收政策上面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政府对于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也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


·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都有哪些
      劳动者的人身在遭受了损害之后,此时若想要获得工伤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那首先得确定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属于工伤范畴,也就是要实际申请进行工伤......


·一、20岁后还有法定监护人吗?
      一、20岁后还有法定监护人吗?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


·拾得遗失物后丢弃需要赔偿失主吗?
      拾得遗失物后丢弃需要赔偿失主吗?我们很多人都丢过东西也都捡过别人不小心遗失的物品,有值钱的,也有不值钱的,但是不管值钱与否,拾得遗失物无论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