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男女如果在同居期间生下了子女,此时由于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导致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其实与婚生子女是一视同仁的。因而在同居期间也要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实践中,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比较好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未婚怀孕孩子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讲,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的,所以,如果你还珍视感情,同时也为了孩子好,还是尽力争取吧。未婚怀孕本身,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但是,对于未婚怀孕之后的结果,如果生产的话,法律就有相关的规定。处罚问题: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是应该受到处罚的,处罚的额度要根据父母双方生育的年龄来决定,这种处罚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执行.户口问题:按照公安部2005年的最新规定,不管是不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都应该有户口的,这里就包括非婚生子女,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发的).但是在落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没有受到罚款就不给予落户的情况,这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这属于搭车罚款,我国部分省市为了方便罚款而这样违规操作,这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落户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同居关系是一种不稳定的关系,另外我国法律也是不保护这种关系的。而一旦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意味着此时必须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具体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该如何来处理,上文中为您作出了介绍,一方实际抚养了子女的话,那么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赌博案底影响子女什么?
      一、赌博案底影响子女什么?父母有刑事犯罪、被法院判过刑会影响子女升学工作的。如果有案底,在考大学如果报考的是需要进行政审的学校,爸妈有案底是......


·女方出轨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决?
      女方出轨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决?一、女方出轨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决?女方出轨离婚抚养权通常情况下还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来进行抚养权的判决,女方......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追偿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追偿期限有时间限制吗?有,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


·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一、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


·形式婚姻有哪些注意事项
      通常夫妻结婚肯定是需要有夫妻之实的,但对于一些人而言,可能结婚仅仅是因为其他的需要,这种情况下存在的就只是形式婚姻了。不得不说,由于我国不承......


·刑法中数罪怎么认定
      刑法中数罪的认定:(1)构成数罪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这是构成数罪的前提条件。数个危害行为,不等于都是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数个危害行......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钱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钱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现在工程质量验收方面的标准越来越高,有许多人不了解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有哪些,导致自己工作的结果与标准不符合,功亏一......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离婚财产规定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规定有哪些内容?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