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1、从法律关系上仔细鉴别。加工承揽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外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容易使人产生混淆:
(1)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指示完成承揽事项;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业务安排完成工作事宜。
(2)承揽人以承揽成果作为代价换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自身劳务的付出为前提换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因此,表现为二者均有一方为金钱的支出者。
(3)承揽人可以再定作人要求的地点完成工作,也可以自行选择工作地点;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般都在固定的场所提供劳动。外在表现为二者的工作场所有可能重合。
在对二者进行认定时,应从法律关系上准确把握二者的主要区别:
(1)法律地位方面:承揽人与定作人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定作人如果改变先前的定作方案,需向承揽人赔偿因其擅自改变指示而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如要调整先前的用工方案,如在法定范围内,无需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
(2)形成条件方面:承揽人与定作人只需达成合意即可成立加工承揽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立还需要经过较为正式的招聘程序,并以工作证、服务证等形式表现出来。
(3)报酬支付方面:承揽人领取定作人支付的承揽报酬时一般无需正式交接手续,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是以工资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以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形式明确记录。
2、从证据规则上严格把关。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牵涉到很多相似法律概念,因此,更应谨慎对待。
(1)证明力位阶方面: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原件证明力要大于复印件、复制品的证明力,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要大于有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2)采证原则方面:孤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据材料需形成合理证据链。
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无效 。
无论是何种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之后,都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也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的规定的,审理案件。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可以判缓刑、如何执行
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的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只要法官最后作出缓刑处罚的,那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在成功的经过了缓刑考验期内的......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以出卖为目的中转或者是将妇女卖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进行分割呢?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一、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条件?
一、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条件有哪些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1)夫妻双方采......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
·医疗纠纷的申诉时限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申诉时限是怎样的,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便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的医疗纠纷的问题,但是有些人常会因为想......
·公司股东减少退股是什么
公司股东减少退股是什么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公司体系是......
·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方法包含哪些
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
·一、婚前财产再分割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婚前财产再分割申请书如何书写?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觉得结婚之后都是一家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会伤害之间的感情,不签定婚前财产协议,可事实上签订......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