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告被羁押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可见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的住所地)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义务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负有给付货币的义务,二、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2、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需要明确的是我们国家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他是具有明确的原则来进行的。除此之外,我们还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债务纠纷发生之后,他的解决方式包括哪些,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支票作为现代企业间往来的支付形式,其具有货币的功能,但是其简
      支票作为现代企业间往来的支付形式,其具有货币的功能,但是其简化了交易流程,使企业间的交易更为方便快捷。虽然支票好用,但是许多人拿到支票不知道......


·误工费年龄上限是怎样规定的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
      误工费年龄上限是怎样规定的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


·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部门实际做出一个责任认定,划分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之后,各自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经过认定,发现交通事故双......


·被执行人驾驶证可以年审吗?
      被执行人驾驶证可以年审吗可以正常年检的,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不准出国旅游,不准入住三星以上的酒店(宾馆)限制高消费。......


·遗嘱继承的种类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种类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


·对于社会抚养费大家可能都不陌生
      对于社会抚养费您可能都不陌生,一般来说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因为在生育多方面违反了相关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现在二胎的放宽,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一般来说是......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第一首要推动力和长久持续推动力。企业能否秩序稳定的壮大发展主要取决......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一、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租房合同只签字没盖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


·检察院审查起诉重要吗?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重要吗?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