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
  
  1、虚构原价再打折
  
  表现:商家标示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幅度打折。实际上这个原价从未成交过。
  
  2、使用误导性语言
  
  表现:商家采用以令人误解的语言文字或是图片标价,甚至直接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图片诱骗消费者与之交易。
  
  3、不履行价格承诺
  
  表现:商家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店堂告示等,对商品或服务价格明确承诺,但交易时却不履行价格承诺。
  
  4、虚假标示
  
  表现: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收费标准等与实际不符。
  
  5、虚夸标价
  
  表现:商家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以此招徕吸引消费者眼球。如某商户在其店面显著位置标示“销售各类手机,全市最低价”,而实际该店所称“全市最低价”不仅无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
  
  6、阴阳价目表
  
  表现:商家同时使用高低两种标价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再以高价进行结算。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帐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7、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表现:商家在促销活动的广告、店堂告示等载体中,故意向消费者隐瞒价格交易的附加条件,或用模糊笼统的语言进行描述。如某商场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
  
  市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所有商品和服务均应明码标价,市民在购物和消费时一旦发现商家有上述行为,请保存好购物小票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投诉,物价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
  
  二、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何认定开发商欺诈的行为
  
  一般认为欺诈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2、秘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
  
  根据以上的分析,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纠纷类型,买受人常常会遭到开发商以下的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力;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量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9、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商品房抵押给第三人;
  
  10、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1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计许可证明的;
  
  1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1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首先给您介绍的是房屋在销售过程当中最常见的几种欺诈行为的表现方式,这也是为了帮助您辨别。主要包括利用打折来诱导客户,还有就是进行虚假承诺,承诺购买房屋,会有什么样的情况,但实际并没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可以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可以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可以吗?可以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


·法律援助的律师费谁出?
      法律援助的律师费谁出?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的一项法律服务,目的就是帮助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获得公平的裁决,得到法律的平等保......


·自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自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的加快,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离不开对土地的征收。各地被征地......


·醉驾从重处罚能判缓刑吗
      醉驾能否缓刑要看是不是满足缓刑的条件。醉驾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即使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在生活中和工作上和他人取得联系,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当前也有许......


·2023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


·在我国如何查询软件著作权登记
      每年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人数是非常的多的,可是当事人在申请之前要做的功课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有可能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在办理期间自己也比较着急......


·使用微信汇款被骗怎么办?
      使用微信汇款被骗怎么办?一)微信维权1、首先在你转账的好友界面,点击右上角以后有个“投诉”按钮,点击进去以后选择“存在欺诈骗钱行为”。2、然后就......


·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之间签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合同签订权限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条件是分公司也必须要在当地的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的这些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区别就是没有独......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法律规定工厂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或起诉判决。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金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若给付义务的一方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