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个体工商户是一个人的企业,且是无限责任,其家庭财产对企业负有连带责任。严格意义上讲,个体工商户不能算企业,只是经营的一种手段或方式。私营企业可以是一个人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是股份制公司。这类企业按股东投资承担责任,并据此享受利益和权利。1、两者法律形式不一样。其中个体工商户为自然人,而私营企业为企业法人。2、两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私营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私营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两者规模不同。一般而言,私营企业的规模,普遍比个体工商户大,注册资本也普遍比个体工商户多;个体工商户一般规模小,内部结构简单。4、出资方式不同。私营企业仅限于个人出资,即使实际上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也是以个人名义出资;而个体工商户则个人、家庭出资都可以。二、个体工商户的特征有哪些?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综上所述,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所有权都是归个人所有,这是相同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也有很多,两者经营规模、法律形式及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个体户的规模要比私营企业小得多,一般都是夫妻经营或者雇佣少量的人。私营企业可以是股份制企业,并且还可以上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
      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打官司想必您都有听说过,打官司早已就不是新鲜事了,但是打官司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打官司的费用是谁来承担呢?想必......


·学校要的劳动合同可以随便给予是否合法学校要的劳动
      学校要的劳动合同可以随便给予是否合法学校要的劳动合同随便给予是不合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我们每个人都终将走入社会工作,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当我们进入一家单位工作的时候,首先我们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样就与单位形成了法律意义上劳......


·二房东要不要交房产税?
      二房东要不要交房产税?二房东不需要交房产税。二房东转租房屋时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


·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


·诈骗犯如何量刑
      诈骗犯的量刑金额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什么是“商检失职罪”?
      什么是“商检失职罪”??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


·犯罪中止损害结果是怎么处理的?
      犯罪中止损害结果是怎么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若经济市场上存在垄断行为,将会使得社会经济秩序遭到破坏,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故而此种现象是比较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