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农村以及居民建房用地办许可证的程序是这样的:先由用地户申请,经县规划局规划同意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规划,并填写有关的表格,由村组审批后报国土所和镇政府审批,经国土局审批后发许可证。
  
  二、农村宅基地的建房许可证有期限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宅基地建房许可证和农用地建房许可证有效期均为2年,到期后可以申请顺延,每次以3个月为限,不得顺延2次。土地证书到你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利用处(宅基地管理处)办理。建房证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三、农村村民建住宅,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的使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
  
  (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或林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用地审批工作流程
  
  (一)用地单位持当年的投资计划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及相关图纸到用地科报件申请。
  
  (二)用地科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协调规划站,确认该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三)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调整规划后)用地科与规划站、地籍科、稽查大队一道到现场测量、征地;用地科会同相关的基层所负责清点附着物,规划站负责勘测定界图等相关图件及补充耕地和农用地转方案等,地籍科负责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和土地权属汇总表。
  
  (四)各科室将所准备的图件或资料(需复印的由办理科室负责复印并整理)按时送用地科汇总(必须有签字交接移交),用地科将所有资源汇总后,行文上报审批。若是批次用地,待最后一个用地单位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报市局,若是集体用地,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报市局。
  
  (五)省厅或部审批后,用地科行文进行征地方案公告和安置补助方案公告并张贴。(10个工作日)
  
  (六)对协议出让的土地评估所负责土地评估,拿出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送用地科。
  
  (七)用地科根据评估报告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进行供地。(5个工作日)
  
  (八)用地科根据评估报告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进行供地。(5个工作日)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用地科按规定计算出用地单位应交的各项费,开收费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用地科留存根,二联交财务科审核无误后做收款依据,三联交用地单位,凭此到财务交款。款交齐后,财务盖资金收讫证明印。
  
  (十)用地科见到通知单上资金收讫证明,发文、归档办公室。
  
  由此可见,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合法用地的法律凭证,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流程比较简单,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局提出,最终由国土局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一般是两年,建设企业应该注意这个时效,在拿到证后尽早开工建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


·国有企业改制私企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私企方式有哪些在我国,有一种企业的分类,便是将企业可以分为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但是,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些政策,以......


·发明专利请求书格式有哪些内容
      发明专利请求书格式有哪些内容一、发明专利请求书格式1、发名明称2、申请号(发明)3、分案提交日4、发明人5、申请日6、申请人(1)姓名......


·行贿监察局留置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行贿监察局留置的时间一般是多久?行贿监察局留置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


·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内容有哪些?
      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内容有哪些?我们知道公诉意见书是一种文书,主要目的在于让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更直观、更全面的展现在大众面前。那么公诉意见书抢......


·聚众斗殴案件性质是什么?
      聚众斗殴案件性质是什么?聚众斗殴是一项很严重危害他人和自身危险的行为,也是非常影响公共安全,不文明的行为,我们要杜绝这种行为的存在,不过在......


·故意毁坏财物几百元怎么立案?
      故意毁坏财物几百元怎么立案?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抵押贷款已经成为现在非常普遍的一种情况,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流,很多企业单位和个人会把自己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换取贷款的支持,其中......


·婚前债务离婚后谁承担责任
      婚前债务离婚后谁承担责任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


·签订合同后涨价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涨价怎么办一、签订合同后涨价怎么办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对方涨价,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约,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对方违约。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