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集资案的处理结果有哪些?

我想每个人都不想被卷入非法集资案件中,因为这与我们的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但是,如果一旦卷入此类案件的话,我们能否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呢?这就与非法集资案的处理结果有关了,那么非法集资案件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呢?
  
  一、违法所得的追缴和退赔原则
  侦查机关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往往在第一时间将涉案公司、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并没有将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和涉案的赃款、赃物进行区分。但是当刑事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法院对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进行处理时,就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调查财物的权属情况。《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三百六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判决返还被害人但其没有认领的财物应上缴国库;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应当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及时返还被告人。
  二、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方式
  1、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案的处理结果要等到法院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案财产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是代管的角色。2、非法集资案处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有: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二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有: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方式。全面处置方式的启动的时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
  三、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换回损失的方法
  1、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被害人遭受损失一般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其财产,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通过法院对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财产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方式弥补损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如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人身被侵犯、财物被毁坏时,可以通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告人的合法财产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案外民事债权同在民事法律关系层面,在不涉及担保物权的情况下,根据民法中普通债权平等性原则,二者平等地对刑事被告人的合法财产享有受偿权。3、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致人身损害、财物毁损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向被告人索要赔偿,此时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在侵权赔偿中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每一个被告人都有义务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可以依法向其他被告人行使追偿权。而共同犯罪的被告人被追缴或责令退赔范围即使超出其实际所得,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向其他被告人进行追偿,这样对该被告人显失公平。总而言之,我们国家对此类案件是很看重的,并且力度也很大。非法集资案件也有严格的处理方式,还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所以我们要相信相关部门一定会给出公平公正的非法集资案的处理结果,毕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须知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须知随着我国鼓励创业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自己创业,开公司,一系列的模式下,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股东,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股权问......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网络发布民众隐私的行为时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网络发布民众隐私的行为时有发生,网络暴力、诽谤等事件也层出不穷,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的现象更是普遍,由此也......


·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
      在钢厂、冶炼厂生产车间劳动的工人,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导致受伤。伤情不严重的话,工人应当尽快的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当然,工人拿到工伤认定书......


·法律中什么是商标宽展期?
      法律中什么是商标宽展期?一、法律中什么是商标宽展期?宽展期是对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一定期间内未能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法律赋予的允许商标......


·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怎么分?
      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怎么分?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由过错方自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


·简易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的类型很多,从工程规模上看,有大工程、简易工程。即使工程规模小,工程承包出去的话,双方也应该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协议。那么,简易工程承包协议......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有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


·伙食费。
      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每天即21元。(《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文〔1996〕10号)的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非法采集、加工的血液未取得合格执照,卫生手续不全,供应人员资质不合格,必定会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和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不小心进入正规血液机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