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最新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自己约定)。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自己约定)。5、其他约定。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
  二、变更子女抚养协议需要公证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因此,变更子女抚养协议需要公证。告诉了您其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其实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没有什么牵连的,也就意味着不能借口离婚而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当然父母抚养子女也是有期限的,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区别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并在法定......


·一、在我国事业编醉驾开除公职吗?
      一、在我国事业编醉驾开除公职吗?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


·合同毁约原因是不可抗力因素 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毁约原因是不可抗力因素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合同毁约原因是不可抗力因素的话一般是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以下情......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一、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为了获取收益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自......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依法被刑拘要拘留多久?
      依法被刑拘要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我国入户盗窃批捕需啥条件
      一、在我国入户盗窃批捕需啥条件入户盗窃批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运输毒品罪怎么判,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运输毒品罪怎么判,判刑标准是什么?运输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运输鸦片一千克以......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港口需要承受比更多的业务量,在一定程度上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