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按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和城市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买卖。《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第15条也明确规定了:拆迁住宅房,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在城市中的拆迁安置房,根据政策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所以,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其次,拆迁安置房在交易时一般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本律师认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拆迁安置房的出卖人,完全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二、买安置房的注意事项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对于不了解相关知识的主体,可以先向当地的相关机构进行咨询。由于此种类型的房屋的价格比较低,故而房屋的面积、质量,是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进行比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胎儿的继承权规定最新是什么?
      胎儿的继承权规定最新是什么?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


·红安县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工伤鉴定作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当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定要及时的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得工伤的救济,......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给书面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给书面通知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1)产权调换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一、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遗嘱中关于股权的分配时有效的,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疫情延期还房贷可以通过延迟还款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还款压力。《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


·什么叫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什么叫批捕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处罚如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


·专利权转让如何办手续?
      专利权转让如何办手续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编号:当事人双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一、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