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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有民事纠纷的问题,但是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所以一般都会去利用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个时候您就很疑惑了,那就是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相关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规定有哪些?1、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是在公民之间的诉讼和法人之间的诉讼,这些都在诉讼的范围,如果涉及到财产和人身关系的也在这范围之内,所以出现了上述的矛盾都可以选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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