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2)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 月 日
  
  由此可见,林地流转合同中应该包括被流转林地的面积,双方针对林地流转达成的交易价格和付款方式,在林地流转的过程当中各自拥有的一些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关键是林地的流转形成以后,不能改变林地原有的性质,比如本来是林地,但却将林地全部铲平用来修建工厂,这违背了国家对于林地保护的相关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违约应该赔偿哪些费用
      合同违约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合同违约应该赔偿的费用是根据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


·两颗麻果贩毒量刑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毒品对人的危害是非常大的,我们在清朝的时候很大的情况就是因为鸦片才毁了我们。对于毒品贩卖在世界上基本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允许的都......


·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是谁
      小额担保贷款顾名思义就是指提供的贷款数额较小,至于这个较小的数额是多少,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而现实中,这个小额担保贷款也不是人......


·交通法追尾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法追尾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


·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必须要先对被征地人做好安置补偿的工作,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征地的,这很容易对被征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征地补偿中涉及到的......


·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对于共同财产部分,自然是按照平均......


·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农民工也是作为劳动者中的一部分,因此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什么意外事件,给农民工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此时法律方面也是会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


·一、领证后多长时间算是共同财产?
      一、领证后多长时间算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