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确定建设合同纠纷管辖地?

施工单位通过参加投保,可以拿到工程的承包权。在中标后,双方会在一定期限内签署好建设合同。由于合同中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条款很多,一旦发生纠纷,恐怕通过诉讼的手段解决是最有效的。那么,如何确定建设合同纠纷管辖地?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建设合同纠纷管辖地?
  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而且乙方拟提起的诉请系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出,故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应当属于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二、建设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有哪些?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奖罚条件违法公平、有偿的基本原则,显示公平的,应予撤销。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条款,合法有效。3、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建设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观点认为,就建设工程质量瑕疵发生的修补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2年普通时效。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4、发现承包人聘用的管理及施工人员达不到资质,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对承包人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适当补偿提前终止合同的损失。5、代建单位迟延交房时间已超出了设计变更可以适当延期的合理期限,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受托方要免除自己的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就必须举证证明迟延是由委托方设计变更造成的,但是设计变更所造成的迟延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综上所述,建设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按照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建设合同纠纷管辖地应该是被告所在地或者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开庭前在发承包方中间进行调解,没有达成解决方案的话,继续走庭审程序,由双方代理人出庭答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公安交警大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之后,需要紧急调派人力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撤离现场,但有的情况下则......


·养子女能否继承遗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
      养子女能否继承遗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


·现在社会中出现了各色的社会问题
      现在社会中出现了各色的社会问题,其中较为严重的是家庭问题,夫妻之间不知经历了什么会时常把离婚挂在嘴边,但是离婚后孩子问题成了社会问题的一大焦......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有补偿吗一、公司拒绝续签,支付补偿。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


·一、法律规定离婚多久分财产?
      一、法律规定离婚多久分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将土地权转让,而对于国有土地使用......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不是,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以下五类情形,可协议出让: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那么就应该进行释放。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
      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现在在各项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是您都普遍关心的东西。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文件中,也有一些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由此可......


·离婚后怀孕的孩子抚养费对方给多少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离婚后怀孕的孩子抚养费对方给多少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