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酒驾驶的危险有哪些?

现在经常会有很多人因为酒驾,所以丧失了自己的生命,都说借酒消愁,为什么酒会起到这样的作用,那是因为酒里面含有一定量的酒精,对于人们的精神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能消愁,那这样的东西喝了之后,驾驶车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我想您应该是明白的。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醉酒驾驶的危险有哪些?
  一、醉酒驾驶的危险
  充分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醉酒驾驶的危险您应该清楚了吧,酒精是有一定的刺激作用的,并且喝过酒的人都知道,醉了的人,头非常的晕,经常连路都走不了,需要别人扶着,这样醉酒的一个状态还要驾驶,这个是非常的危险的。所以希望有喝酒习惯的人,驾驶前千万不要饮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我们您对于处罚方面肯定都是很关心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不想被处罚。处罚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当中形式有很多,其中在我们生活当中遇到的最多的处......


·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
      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


·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怎么写
      民法典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怎么写遗赠人:扶养人:因年老,患等病,身体衰弱。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要处理多久?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人的第一选择一定是报警,通知警察尽快赶来处理交通事故。清楚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和流程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有利于保护自......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一、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所谓“共同海损费用”,是指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刑法家庭暴力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1、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


·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知道,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设立一定的违约条款,而定金作为一个重要途径,被广泛使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定......


·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一、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的按照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将意味着劳动双方可以受到法......


·什么情况下抚养权判给父亲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因此实践中,我们看到往往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就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