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前通过签署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前通过签署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条款明确规定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明,保障双方的权益。那么,直销公司的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直销销售主管劳动合同应该签吗?我们接下来就此问题做出相应回答。
  
  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拒签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其中,用工不满一个月的,结清工资即可;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终止劳动关系的前一日止,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过去的企业用工中,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此规定,企业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非常不利的后果。《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长期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还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好,以免引起混淆。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起的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中应对实习期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指出。如果公司拒签劳动合同,需要在第二月对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以上就是对“直销公司的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直销销售主管劳动合同应该签吗”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海关缉私的任务包括什么
      (一)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海关缉私既是海关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海关监督管理职能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为了达到目的,这就决定了......


·农村父母房子儿子继承可以吗?
      农村父母房子儿子继承可以吗?一、农村父母房子儿子继承可以吗?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


·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
      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要设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首先要明确酒精含量与人体正常反映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醉驾”......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意思一、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意思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


·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会通过工作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们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为我们发放报酬,这种关系叫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一、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没有标准,看嫌疑人经济条件和受害人接受程度。犯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下,最少要被判处三......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


·酒驾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酒驾主要就是指酒后驾驶,这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而在达到醉驾程度的时候,甚至还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危险驾驶罪。如果是交通违章行为的话,在处罚......


·怎么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
      怎么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商标法中有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规定。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以销售为目的持有侵权商品的行为、以销售......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