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从轻减轻情节都包括了哪些
一、刑事犯罪从轻减轻情节都包括了哪些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案件中的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有哪些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中的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有哪些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另外有一些行为虽然严格来讲不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将其视为自首。
(1)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够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
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②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③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④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⑤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交通肇事后一般不逃逸即可视为自首,包括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或者为抢救伤员离开事故现场。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必须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起犯罪行为,但只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4、立功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3)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例如被收押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在突然重大自然灾害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重大立功表现:
(1)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4)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5、从犯、胁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其他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教范他人犯罪,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其他酌定从轻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除上述法定情节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可以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具体案情对行为人予以从轻处罚:
(1)犯罪嫌疑人年老体弱或者患有残疾的;
(2)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
(3) 能够积极退赃获赔偿被害人损失的;
(4)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如犯罪嫌疑人在遭遇被害人羞辱后因激愤将被害人打伤的)
(5)初次犯罪、偶然犯罪.
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一下刑事犯罪从轻减轻情节,各位可以具体看看。针对不同的情节,其实有些时候只能从轻处罚,而有的时候却可以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其实还是存在较大不同的,减轻处罚一般是在下一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
·剧本版权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
剧本版权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对于喜欢影视作品的人来说,好的作品是十分难得的,目前我国的影视行业发展到了一个鼎盛时期,各种作品层出不穷,同样抄......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现代人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电。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电力被用掉。所以说,对用电安全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用电......
·犯罪团伙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犯罪团伙的主要特征有哪些?第一,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黑社会组织......
·关税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
关税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关税的追征期是20年。现在的税收法律规定有了一些变化。如减轻纳税人负担方面,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其法律追诉年限有望限......
·商户受到工商行政处罚如何交款
在生产经营中,不管你是沿街小铺还是大公司,都要接受工商的管理和监督。如果在工商检查过程中存在非法经营或者不合规经营的情况工商会根据情况进行处......
·苏州社保补缴费用具体流程?
苏州社保补缴费用具体流程?社会保险是一些残疾人、老年人等等对以后生活的一种经济保障,在进行了相应的缴费义务后,他们将会享受一定的保险优待。......
·公司投资入股其它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投资入股其它公司,需要注意什么?现在很多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行业占有率,纷纷投资入股其它公司。如果相关操作不当,就容易在后期引发投资纠......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
·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一、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一、驾驶员醉驾可以换血检验吗?
一、驾驶员醉驾可以换血检验吗?不能,同时,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仅追究醉驾责任,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