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处理非法集资哪里管辖?
一、我国处理非法集资哪里管辖?
第三十八条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三十九条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第四十条 除第三十九条所述案件处置方式外,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处置程序为:(一)成立专案组。(二)制定处置方案。(三)公告取缔。(四)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五)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六)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七)集资款项清退。第四十一条省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可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资金核查、债务清偿、侦查保卫、宣传接待等若干工作小组。第四十二条专案组应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处置原则、纪律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第四十三条明确处置非法集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主体。(一)有行业主(监)管部门、挂靠单位、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上述单位负责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工作。(二)没有行业主(监)管部门、挂靠单位、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工作。第四十四条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工作。第四十五条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确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告债权债务申报事宜。(二)接受债权债务的申报。申报人持本人合法有效证件、集资合同、收款收据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债权债务申报手续。(三)专案组对债权人身份、集资数额等资料进行甄别确认,并逐笔登记集资数额。第四十六条专案组应做好集资群众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第四十七条专案组应指定或聘请中介机构对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审计,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形成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第四十八条专案组通过清收债权、保全资产,以及将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涉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等方式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第四十九条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对跨区域案件,由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第五十条清退集资款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协调有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清退集资款协议,明确集资款清退工作的操作流程。(二)解封、归并清退资金。(三)实施清退。第五十一条对跨省(区、市)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注册地在涉案地区的,由公司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公司注册地不在涉案地区的,由涉案金额最多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并负责做好本辖区工作;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其他涉案地区,制定统一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原则和方案,保证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其他情形的跨省(区、市)案件,由涉案金额最多的省(区、市)牵头,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案做好处置善后工作。第五十二条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省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第五十三条处置工作完成后,一般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置报告。处置报告主要包括:案件线索、被处置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及性质认定情况、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处置工作中所采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如果公民一时疏忽被非法集资欺骗但及时发现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到案发地所在地区的县级政府进行报案登记,有关部门在接收到案情之后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并承担起抓捕罪犯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补缴条件
(一)补缴条件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二)......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发生撞车事故无人受伤,是不需要对当事人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
·个人信息被威胁应该怎么办?
个人信息被威胁应该怎么办?一、个人信息被威胁应该怎么办?他人使用个人的信息威胁自己的话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
·醉酒驾驶酒精浓度的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法则的相关规定下,驾驶人员在驾驶的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有序进行交通检查。就在关于醉驾酒驾的酒精浓度方面有许多群众朋友......
·经典的股权转让违约案例有哪些
经典的股权转让违约案例有哪些?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一、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案例:《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8期裁判要旨:......
·盗窃罪进行赔偿能从轻处理吗
能。盗窃罪赔偿损失了则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制定的一种补偿政策,全国各省份的征地补偿政策各不相同。近些年,征地补偿政策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各省的实际情况,也一直在不断地......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女方婚后得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因为精神病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的刑法,缓刑是一种刑法制度,很多人对此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很容易混淆。法院经常判决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执行。今天整理......
·辞退员工的奖金需要扣个税吗?
辞退员工的奖金需要扣个税吗?需要根据实际发放的金额来判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