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一、雇凶杀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雇凶杀人,属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杀人属故意杀人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杀人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主要有以下情形: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三、故意杀人罪赔偿是怎样的
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
交通费、食宿费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雇凶杀人的情况下,其实是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但这个时候也要严格区分一下不同行为人在共同犯罪当中其的作用,这样才能划分身份。毕竟之后的处罚,就是要结合划定的身份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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