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在自己多次和男方协商以后仍然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女方可以直接起诉,但是要注意收集不给抚养费的证据。不管孩子将来的生活会因为父母离婚而产生什么样的变化,为人父母的都没有任何借口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只能说自己的经济条件有限的话,那就少给,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多给孩子一些抚养费也很正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签,签订后还能反悔吗
      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签,签订后还能反悔吗一、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签,签订后还能反悔吗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


·房屋买卖定金多少?
      租房交押金,买房交定金,这是实践中常见的现象。为什么要收定金呢?因为开发商为了防止出现定房不买房的情况,那么房屋买卖定金多少呢?这是很多人都想......


·暂住证几年过期
      暂住证是外地来人员在现居住地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居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的一种证件,其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


·招摇撞骗一万元能判刑吗
      招摇撞骗一万元能判刑吗1-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判决3-5年左右。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相信在任何时候,所有的用人单位从来都不敢轻视知法用法守法的劳动者。换句话说,如果身为劳动者,但是却对于国家制定的劳动保护法以及合同法等这......


·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
      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一、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


·一,可以因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可以因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员工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一、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吗?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吗?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不仅仅侵犯到的是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而且他触犯了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根据......


·那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那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有哪些一、一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