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算一次吗?

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算一次吗?
  
  应当理解为已经起诉过一次。
  
  从法律后果来看,应该算第二次。因为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只要起诉了就能成功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可以看出,此种行为应该被理解为已经起诉过一次,但是从效果上,应该被理解为已经起诉国第二次,也即在此后的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即使提出的,不管理由是否充分,都是不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
      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近年来各地进行房屋等的拆迁是很常见的,而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拆迁,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对被拆迁人做出相......


·刑事赔偿应向哪个机关提出?
      刑事赔偿应向哪个机关提出?1、刑事赔偿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储蓄存款是一个普遍意义上较为安全的储蓄方式,在储蓄存款时需要签署储蓄合同,储蓄合同的签署需要注意到许多法律上的规定与细......


·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不仅新楼盘市场火爆,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异常火爆,甚至二手房主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因为房价比前几天高而就地起价,这样对于买家......


·产假期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产假期公司能辞退员工吗?产假期公司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此时随意辞退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必须要给这个职工一大笔物质赔偿。而女员工在产假期间被......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一、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


·一、交通事故索赔如何处理呢?
      一、交通事故索赔如何处理呢?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民......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


·股票股东曾持后会怎样?
      股票股东曾持后会怎样?股东增持意味着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继续买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数量。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内大股东或者管......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一、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