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和经济模式的变化,贷款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运用。但是办理贷款并不简单,因为涉及金额较多,所以银行及相关机构对此审查严格。那么网的我们现在就为您介绍一下贷款申请条件具体是如何,该如何操作。
一、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三、办理规则
1、客户申请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
2、客户提交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有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等。
(2)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含抵押、保证)应提交担保材料。
3、审查
(1)客户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贷款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
(2)信贷业务的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是否相符。
(3)信贷业务申请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与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是否一致。在有关决议上的签章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组织文件规定。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
(5)抵押或保证材料的审查,抵押物是否充足,保证人是否有能力足额保证。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材料不全,经办人需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如材料齐全,再核对原件并由客户在影印件上签署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签名。确认后再填写《信贷业务评价交接单》。进入调查阶段,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4、信用评价
(1)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含人民银行的信用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
(2)资产负债状况,房产状况。
(3)贷款用途,还款来源是否可靠。
(4)抵押或保证是否可行。
(5)审批
(6)落实贷前条件
(7)签订合同,包括保证或抵押合同
(8)支用
(9)信贷登记
(10)会计核算
(11)贷后检查
(12)贷款回收期限和利率
四 、 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消费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单一利率法
(3)贴现率法
(4)追加贷款率法
(5)补偿余额要求
五、快速办理
1、个人信用贷款。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
2、房产抵押贷款。房产抵押是指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从而换取银行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不会影响房产的居住权,也不影响生活质量。这种贷款方案还款年限长、贷款额度高,是企业和个人贷款寻求大笔资金的好选择。
3、已贷款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当初买房已经按揭贷款的房产,或是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按现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可再次申请二次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提供相应贷款申请材料即可申办。
由此可见,贷款申请条件并不复杂,而且时间的周期也比较短,只要贷款人具备条件,需要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我们需要准备了相关的的资料,并且通过银行的审查,就可以在短期内办理完成贷款申请。与此同时,办理好贷款申请也是十分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跨国并购融资构成有哪些
跨国并购融资构成有哪些一、跨国并购融资构成跨国并购融资构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随着海外融资平台的建立,目前中国企业的融资方式开......
·借钱两万不承认可以报警吗
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
·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了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因此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具体来说,法律中是如何规定挪用特定......
·一、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
一、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
·多大孩子可以承坦刑事责任?
多大孩子可以承坦刑事责任?一、多大孩子可以承坦刑事责任?多大孩子年满16周岁承坦刑事责任,当然这种阶段他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不管任何的犯罪活动......
·车祸缝15针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缝15针误工费可以申请吗?可以。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
·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属于诈骗吗?
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属于诈骗吗?一、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属于诈骗吗?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不一定属于诈骗,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看是否符合诈骗的构......
·南京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道路上车辆急剧增加,我国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安全威胁越来越严重。南京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对于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标准,南京......
·计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
计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
·一、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