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中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删减,但是一定要了解所有保修的建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还有期效性。若有需要可以请求专业的法律机构或者律师介入,完善保修书的内容,甄别其中是否有霸王或者不合理的能让对方避责的条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现在抚养费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现在抚养费法院会强制执行吗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
      债务人按期还款是债权人希望看到的,但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却时常发生。那么,当债权人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呢?这时,有些债权人就会比较激进,......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一、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抢注的商标没有价值可论,如果非法抢注将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


·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尽管计划生育已经实施多年,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超生现象。为此,超生家庭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在特殊情况下,异地也可以缴纳社会抚......


·案子退侦后还要多久到法院宣判?
      一、案子退侦后还要多久到法院宣判?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


·军人在我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军人在我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尤其是现役军人,他们镇守国土,保卫国家的安全,是国家的大英雄,所以在对待现役军人的政策上,与普通人还是有很大的区......


·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缓刑虽然属于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这也是有具体的执行机关的,当然罪犯适用缓刑也是受到了条件限制,首先需要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适......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


·信息公开条例若干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信息公开条例若干规定都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


·基金公司能倒闭吗
      基金公司能倒闭吗一、基金公司可以倒闭吗?1、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证券公司)组建的,......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