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在实践中,有些人对合同的订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为想要订立合同就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那事实上,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其实,这也是困惑不少人的一个问题,并且还常常会引发纠纷。那在法律上,签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我们马上为您做介绍。
  一、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口头形式”的对称。当事人采用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并可作如下分类:(1)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指行为人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后者指行为人除采用普通文字进行外,还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示。如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后者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某种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各国民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均重视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4、鉴证形式
  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
  5、批准形式
  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类合同,除应由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还应将合同书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6、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合同的登记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
  二、签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及实务案件,我们看出书面形式要比口头形式跟安全,体现在一下两点:1、我国《合同法》第10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在实务中,当发生纠纷时,书面形式要比口头形式更容易获取证据。综上,我们对“订立合同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吗”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在这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虽然通过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比较方便、比较快捷,但它相较于其他形式而言,风险也较大,所以当您准备订立合同时,最好是选择书面形式。以及我们建议最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订立,避免漏洞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方法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方法有哪些?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的队伍越发的壮大,有不少的投资问题开始显现出来,如投资的风险系数。不论是股票投资还是......


·车祸的诊断证明怎么写
      诊断证明不需要自己写。可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诊断证明会标注:1、姓名及居民身份......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我国征用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而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是什么
      一、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首先,行为人是在协助他人实施......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当遇到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形时,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另外一种情况......


·一、死亡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一、死亡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


·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女性在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通常情况下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因为作为母亲一般都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但是如果女方选择再婚的话是否会对......


·实缴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一、实缴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实缴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的区别主要是实缴的注册资金并没有登记的注册资金高,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


·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失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聚众斗殴受害人判刑吗
      社会上很多暴力事件,当事人可能并不想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是三杯酒下肚,可能就一时冲动,愈演愈烈,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有的可能也只是单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