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国很多基层劳动人民获得收入最重要的来源就是出卖

中国很多基层劳动人民获得收入最重要的来源就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有的人迫于生活不得不风雨兼程,有的人出于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来上岗。但有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旷工,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号
  
  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年月日签订的为期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不只是一方的事,劳动者和公司都要配合,在处理节约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好好了解经济问题,特别是金钱问题,金钱问题事两者利益的重合点,送一一定要好好交流,不然解约过程会遇到不少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限制吗?
      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限制吗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二)房龄:不超过2......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一、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1.私募基金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的修建在也变得随处可见,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


·丟失会计凭证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丟失会计凭证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婚内欠债离婚要怎么承担
      婚内欠债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哪些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不会,须有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出。(一)、一般来说户口迁出有三个办法:一是回原籍......


·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是跟钱财有关的罪名,所以,骗取贷款的数额是其量刑的一个最重要的情节。那么,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


·商标侵权个体户怎么应诉 一、商标侵权个体户怎么应诉?
      商标侵权个体户怎么应诉一、商标侵权个体户怎么应诉?第一、要确定是否侵害了商标权;第二、如果确实构成侵权的,可以从具有合法来源、获益少、侵......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喝酒的场合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喝酒的场合,如果喝酒后还开车容易出现醉驾问题,自己的驾照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出现醉驾问题后,那么醉驾5年后怎么考试呢?需......


·离婚不划分夫妻房产?
      离婚不划分夫妻房产?可以吗?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在一般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房产进行分割,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决定不分割房产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