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广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

广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
  
  对于政府机构,为了使得其职员履行自己的职权,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政府机构在实施了确切的行为之后,需要进行信息公开,各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存在着差异的,广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呢?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发现政府机构没有将信息进行公开,该如何举报呢?
  
  一、什么是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二、广丰区应信息公开的主体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3、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广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行政机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等等,民事主体个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才能监督当地的行政机关的行为,在发现其没有进行信息公开之后,是可以见举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担保物权的特点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特点是什么常见的担保物权主要就是以下三种,即抵押、质押以及留置,针对不同的担保物权,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不同。但作为担保物权也是有......


·离婚给子女的财产被挪用了犯法吗?
      离婚给子女的财产被挪用了犯法吗?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


·父亲去世母亲离开财产分割权是怎么规定的?
      父亲去世母亲离开财产分割权是怎么规定的?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


·离婚分割财产是否交税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分割财产是否交税的规定有什么?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


·侦破信用卡诈骗的流程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主要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现如今信用卡诈骗已经变的越来越常见......


·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


·执行立案需要请律师吗
      执行立案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应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执法立案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进行配合......


·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理?
      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理?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商标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


·根据规定邮币卡是非法集资么?
      虽然非法集资都具备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允许这一特点,但是形式是比较广泛的,故而不少人无法确定根据规定邮币卡是非法集资么,所以在发现他人在利用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