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北京市盗窃罪数额是多少?

北京市的经济发展相信您都是很清楚的,如今在北京消费水平普遍都比较高,而要是偷盗一些财物的话,如果数额偏低,很有可能都够不上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结合两高关于盗窃罪数额方面的司法解释规定,北京市也确定了在本市盗窃罪的数额范围。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您北京市盗窃罪数额是多少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4月3日公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解释)。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准确审理盗窃刑事案件,现提出若干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1、全市法院审理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刑事案件,“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2、具有《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一千元以上:(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3、对于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实施盗窃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按照本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执行。4、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就构成盗窃犯罪,不以取得财物为既遂的标准。二、在审案件的处理原则5、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宣判的一审案件,涉及盗窃犯罪的,按照本意见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执行。6、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受理或者一审已经宣判的二审、复核案件,涉及盗窃犯罪的,按照本意见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执行。根据新的具体数额标准及犯罪情节,应当判处刑罚的刑档与一审判决认定的刑档一致的,除量刑畸重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轻易改判。根据新的具体数额标准及犯罪情节,应在一审判决认定的刑档下一个刑档判处刑罚必须改判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改判,但从宽幅度不应过大。三、其他7、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行。2012年3月1日实施的《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京高法发[2012]7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2013年4月7日网发的《关于执行“两高”具体数额标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同时废止。8、对适用司法解释及本意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高级法院。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您应该对北京市盗窃罪数额有一定了解了吧,可以说在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标准上面,其实都是偏高的。而在北京市,如果盗窃的数额没有达到2000元的话,则此时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换言之即使要给予处罚也只能是治安管理方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吗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一、车辆随意停放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


·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多少钱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那么这个诉讼费一般是如何来计算的呢,需要多少钱呢?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的话,那么律师又是如何收费的?......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


·民事诉讼开庭之后能撤诉还是不能撤诉
      民事诉讼开庭之后能撤诉还是不能撤诉?民事诉讼案件,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案决定。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公安办案程序规定
      公安办案程序规定公安办案程序规定都有什么呢1、职权《刑事诉讼法》(下同)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一、商业车险新规与旧规1、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要赔!旧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


·信用卡欠款100万判多久
      一、信用卡欠款100万判多久?信用卡欠款100万的判刑标准一般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