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投资合作终止协议范本

最新投资合作终止协议范本
  
  终止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向乙方 煤矿投资100万元,乙方按照甲方投资总额40%每年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
  
  (2)上述协议达成后,甲方依约向乙方支付了 万元投资款,乙方迄今为止未向甲方支付任何投资收益,亦未归还任何投资款。
  
  (3)现甲方要求退出投资,乙方同意甲方退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退出煤矿投资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1、甲方收回投资 万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期间的投资收益 元,上述费用共计 万元。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上述费用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书面指定收款账户)。
  
  3、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后,不再对煤矿享有任何权益,不承担任何煤矿的债务,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
  
  4、如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采取法律途径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矿盖章)
  
  二、合同的解除方式
  
  (一)法定解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您可以参考使用,终止合作需要约定的条款以及解决的权利责任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需要您分清责任确保不因终止合作而导致公司的正常运营停止,因此您一定要重视终止协议的拟定,确保不发生意外。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1、单从名称上就有区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基于的是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尚未发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对自己行为......


·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一、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刑事案件都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子公司是附属于子公司的,子公司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子公司设立条件和其他的公司设立条件一样,应当提交各项材料......


·两个公司合并需要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城市建起了高架桥,这使得交通越来越便利。而这些桥梁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


·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我们称借贷都是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都是合法的债权债务,也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过,也有可能遇到一些不受法......


·肇事逃逸自己全责是一定的么?
      肇事逃逸自己全责是一定的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国......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


·贷款买房子是什么意思
      贷款买房子是什么意思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


·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