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弥勒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城市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政府会对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对于征地拆迁的土地,也会出台相应地法规政策进行拆迁补偿。为了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各个地方出台了不同的补偿政策。那么,昆明弥勒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按所认定的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任选其一。
   一、弥勒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云南省楚红河州弥勒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竹园镇、弥阳镇、虹溪镇、新哨镇、朋普镇、西三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平均补偿标准:575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平均补偿标准:4324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五山乡、江边乡、东山镇,平均补偿标准:345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认定的面积以“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所认定的建筑面积按1:1 进行安置。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四、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注:以上内容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不适合集体土地上的补偿规定。)
  根据上述所知,弥勒市征地补偿的标准因为土地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想要提醒您的是,如果自家土地被征地拆迁,要严格依照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的进行权益维护。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情况容易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二手房市场越发火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权属不清会引发争议、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会引发纠纷......


·肇事逃逸罪多少年不追究责任?
      肇事逃逸罪多少年不追究责任?肇事逃逸最多十五年不追责任,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


·一、交通事故人体损害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体损害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怎样才算侵害肖像权 一、什么是肖像权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
      怎样才算侵害肖像权一、什么是肖像权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目前,我国暂时还没有哪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明确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是,有些地方法......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具体有哪些
      只要是诉讼就会有相关的程序,那么,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具体有哪些,这些程序在法律意义上是司法机关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的目的却是更好的维护当事......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要报个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要报个税吗?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


·一,父母家庭财产分割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父母家庭财产分割书格式是怎样的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2......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一、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方面是并不存在区别的,因为这两个罪名都是自然人可以......


·侵犯肖像权起诉费用是怎样的?
      侵犯肖像权起诉费用是怎样的?一、侵犯肖像权起诉费用是怎样的?侵犯肖像权起诉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具体的费用单,首先是由原告来进行垫付的。向法院......


·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因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涉及在重婚中应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就将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中,是否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