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恢复吗?

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恢复吗?最高人民法院(2000)第23号司法解释也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因此,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是适格的原告,如成立有清算组,清算组为原告,如未成立,则企业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作被告时,如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则列其投资人、合伙人、法人开办者为被告。对于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成立有清算组,则清算组为被告。否则,可追加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6、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三、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应当予以解散,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通过上文,我们告诉了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恢复吗这个问题。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并不一定代表企业法人资格消失。后期企业通过整改或者重组,还是可以恢复之前的营业执照的。另外,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下面就要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持刀没有伤人怎么定罪
      一、持刀没有伤人怎么定罪1、持刀伤人的话要看行为人是有故意杀人的故意还是故意伤害的故意,持刀未伤人的,如果是有伤人的故意则可以定故意伤害罪的未......


·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呢?如果涉嫌受......


·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担保贷款如何办理一、担保贷款如何办理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


·辞退员工补偿最高12个月吗?
      辞退员工补偿最高12个月吗一、辞退员工补偿最高12个月吗?辞退员工补偿最高12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刑事自诉案件哪条法律规定
      自诉案件哪条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


·口头私了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吗?
      口头私了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解答如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


·一、网签和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网签和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主要有: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


·善意取得的例外有什么?
      善意取得的例外有什么?一、善意取得应符合的条件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一词是拉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