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

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
  
  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
  
  公民基本权利里包括肖像权。如果公民的肖像权被侵犯可以需求法律途径进行权利维护。但是,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街拍现象。那么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肖像权被侵犯如何界定呢?今天,我们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一、肖像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因此,无论是否询问或被发现,个人摄影师对所拍摄的肖像作品拥有著作权。
  
  二、路人的肖像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肖像权。
  
  三、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权利冲突
  
  在街拍产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实是存在三种权利。一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二是路人的肖像权,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权。从题目来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摄影师。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表、复制、销售。
  
  “未经本人同意””获奖或投稿”使用,“获利”,侵犯肖像权是没有疑问的。
  
  四、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五、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六、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综合上述,在摄影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以上就是对肖像权的介绍。通过阅读资料,您应该对“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肖像权被侵犯如何界定呢?”这个问题有了全面认识。对于街拍照片,如果未经对方许可,用于盈利和商业用途,对方是可以维护自己的肖像权的。因此在拍摄对方照片或有其他意图时,应该提前向对方说明情况,取得对方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汝州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市场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公司企业未与......


·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
      一、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


·寻衅滋事罪一般被判多少年?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轻伤?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轻伤?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造成他人的轻度伤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条件有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条件有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暂予监外执行......


·在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在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一、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


·协议离婚没签字怎么办?
      协议离婚没签字怎么办?协议不成就可以直接起诉;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


·股东抽逃出资立案标准是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