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司法解释在我国是起到一个补充说明的作用,因为在很多的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并没有想到很多,因此需要在后续的司法解释当中进行补充,作出说明,比如说商标法就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商标案件:
  
  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案件;
  
  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3、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件;
  
  4、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5、确认不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6、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8、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9、申请诉前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案件;
  
  10、因申请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案件;
  
  11、因商标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12、因商标纠纷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13、其他商标案件。
  
  第二条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案件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害商标权行为过程中,当事人就相关商标提起商标权权属或者侵害商标专用权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其他
  
  第五条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注册及续展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续展的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异议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第六条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当事人就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复审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受理的商标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核准注册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不予核准注册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相关诉权和主体资格问题时,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第七条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前受理、在决定施行后作出复审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相关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审查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第八条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受理的相关商标案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认定该决定或者裁定是否符合商标法有关审查时限规定时,应当从修改决定施行之日起计算该审查时限。
  
  第九条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民事案件,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的行为的,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的规定;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持续到该决定施行后的行为的,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的规定。
  
  首先需要为您明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出台这个司法解释,主要还是有一部分原因是新的商标法出台,导致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发生变化。其次,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一下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
      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在我们生活中,不管是食品还是产品都会在生产后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会交付给客户。工程也不例外,根据客户的要......


·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有遗嘱的直接按照遗嘱发生继承,否则将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


·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一、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后果是,拆迁机构不得实施拆迁行为,同时不签字的行为人也无法取得拆迁赔偿......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说到并购海外企业,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要好好把握,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我们也......


·被别人抢注商标损失惨重怎么处罚
      被别人抢注商标损失惨重怎么处罚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


·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夫妻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夫妻是共同财产吗?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


·民法总则对名誉权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名誉权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对名誉权的规定的主......


·房屋款清交房抗辩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合同方面的规制内容比较详细,比如说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在这个合同当中存在着双方的抗辩权,那么,房屋款清交房......


·工伤人员退休后还有什么待遇吗?
      工伤人员退休后还有什么待遇吗?退休后就是享受退休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一、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