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在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案件之事,很多犯罪分子在被判刑的时候都会附上一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适用。那么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哪些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事实上,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否可以出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
  
  以下五种人不能出境: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 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对国家安定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哪些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哪些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般我们在电视中常常听到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说的都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人,这类罪犯所犯的罪行更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有必要对其采取更严厉的制裁措施。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何时开始起算?
  
  《刑法》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是主刑期间加上判决的刑期,比如说,某人被判决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那么实际上该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15年,主刑实施期间,罪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关押在监狱,自然不能行使政治权利。
  
  对于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这个问题,事实上,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严格的说明。若是处于服刑期间,是不允许出国的,而且在很多国家,都会此有严格的规定,例如我们比较喜欢旅游的国家日本,就有严格限制,禁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入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利贷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现在一些小老板做生意的时候缺钱,从银行拿不到贷款的时候,有的人不惜借高利贷。当然,借高利贷的利息成本是很高的,长期下去的话很可能还不上。在当......


·公司换主体让签新公司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换主体让签新公司劳动合同合法吗?一、公司换主体让签新公司劳动合同合法吗?合法,但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共同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


·刑诉法关于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法关于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


·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怎么样的
      犯罪行为是我们国家不容原谅的严重行为,但对于只违反了行政法规,却不认定是犯罪的行为,只有采用行政处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现在我们来看看行政处......


·家暴自己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家暴自己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要满足下列条件: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


·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
      一、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什么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


·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申请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