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逐渐升温,二手房买卖纠纷也逐渐增多,尤其是在收房时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出现,购房者最好先了解下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有哪些以及二手房收房应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1、先对照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及清点附属物品。
  
  2、查清是否有拖欠费用、水、电、物管费等及办理更名手续。
  
  3、付尾款。
  
  此外二手房物业交割也是收房的一个环节,但是物业交割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此环节被疏忽,将会为消费者的未来居住生活造成比较大的麻烦,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购房客户来说,千万要做到购房物业交割的做清手续。一般来说,在物业交割环节只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将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方便:
  
  第一步,在物业交割前,需要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
  
  第二步,所购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
  
  第三步,向出售业主领取房屋钥匙;
  
  第四步,买方与该套房屋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
  
  二、二手房收房应注意什么
  
  1、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2、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本来二手房收房是一件乐事,可以入住新屋,可是却发现房屋存有质量问题或者是欠了一定的物业费,那遇到这样的情形该怎么办呢,建议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了解清楚了之前再进行处理。至于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子除了房价外还需要哪些钱
      买房子除了房价外还需要哪些钱一、契税根据2016年最新的契税政策:首套面积90平以下,按房价的1%征收,90平以上按1.5%征收;二套面积90平以下按1......


·缓刑满后再犯罪是累犯吗
      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算累犯。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


·结婚未领证能返还彩礼吗?
      结婚未领证能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什么是委托监护
      什么是委托监护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


·我国是否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我国不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但在《刑法》当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1、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概念指行为人使用......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需要换押吗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需要换押吗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所以提请逮捕需要换押。二、相关法律规......


·泄露个人信息违法吗
      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层出不穷,但是您不禁会问泄露个人信息违法吗,泄露个人的信息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严重的会造成财产损失。泄露个人信息就有可能......


·中国的房价在多次调控之下依然是居高不下
      中国的房价在多次调控之下依然是居高不下,很多人没有能力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依然要有自己的住处,所以租房是一个经济又实惠的方式。承租人和......


·只有离婚判决书可以不办离婚证吗?
      一、只有离婚判决书可以不办离婚证吗  只有离婚判决书可以不办离婚证,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其效力等同于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