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到期离职怎么弄?手续如何办理?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如果老哦的那个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由于自身原因想要更好的平台,不想跟公司续签合同,合同到期离职怎么弄?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呢?今天,我们将为您仔细讲解关于劳动者如何办理离职手续相关话题。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做?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单位不愿意续签: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a、交接工作;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a、交接工作;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就是说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和最后工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行。如果没有交接工作,那么最后的费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结算。也就只能有这点东西能要挟员工,还有就是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等,有个2年的保密期限。所以和员工相互沟通好最重要如何规范办理离职手续的全部回答。通过阅读,劳动者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义务。在办理离职时,办好交接工作。如果您还对如何办理离职手续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本站律师进行针对性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
      具体方法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职......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抽逃出资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赔偿责任有哪些?股东抽逃出资,应当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向公司债权人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 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吗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尚未发生,要根据相关人员是否追认来判断,那么效力待定的合同有......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简易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的条款很多,其中一些理解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为了更好的贯彻这部法律,根据司法实践,最高法颁布了相关司法解释。这部司法解释的内容全面,对......


·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虚构的事实的行为,我们称之为诽谤。诽谤他人的
      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虚构的事实的行为,我们称之为诽谤。诽谤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规定为诽谤罪,属于自诉类型的一种犯罪行为,也就是不告不理。诽谤他人......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一、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一、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中华人民共......


·缓刑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
      缓刑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


·一、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例外情形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例外情形吗?是有例外情形的;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1、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