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判行政拘留15天第8天可以出来吗?

平时我们不小心做出一些危害社会治安的事情,便会被罚以治安拘留,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部门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进行的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一般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那么,被判行政拘留15天第8天可以出来吗?
  行政拘留15天不能回去;刑事拘留15天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第一百九十六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当有人涉及法律的边缘,就会受到相关的处罚,有些人的过失可能不是非常严重,不用被判以刑事责任,而被治安拘留,有人想早点出来,但是由以上可知,被判行政拘留15天第8天可以出来吗?一般是不可以的,若要提前出来,要走正当程序进行取保候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吗
      工伤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吗工伤保险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只要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之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参保状况,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


·工程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工程合同纠纷怎样解决?发生纠纷问题,肯定是选择解决问题。那么工程合同纠纷怎样解决呢?因为工程合同涉及的标的非常大,造成财产损失也是非常严重的......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一、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什么?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不得透漏与案件无关的信息给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


·餐饮行业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餐饮行业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证明1、提......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患者医院接受治疗时,由于医方的设备设施问题、或者人员水平、治疗手段和方案、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


·订金返还的情形一般有哪些
      订金返还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在同行条件下,政府......


·与军人离婚受哪些限制,应该去哪里起诉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这也造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军婚难离。那么军人配偶与军人离婚受哪些限制呢?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除非现役军人有重......


·1.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1.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2.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