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州市在修建外环线的时候,会征用到沿线的农村土地。有些土地上面还种植庄稼就被征用了,这样农民也没有了收成。当然,这笔损失政府是要承担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在征地过程中,因为补偿款不到位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那么,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一、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我市四城区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本轮调整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含青苗补偿费。2、我市四城区原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建设用地中房前屋后在拆迁过程中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本次调整后不再区分地类,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统一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3、第一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为9.6万元/亩,第二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为4.8万元/亩。4、一般青苗补偿费不区分区片,单价0.4万元/亩。5、多年生青苗补偿费按实予以补偿。各区在实施征地过程中,暂按现行做法办理,市政府研究公布新标准后按规定执行。6、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如水井、村道、晒谷场、管线、水渠等),继续按照我市现有做法,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二、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1、土地补偿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应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数量和质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被征地农民协商。2、安置补助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需要安置的人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3、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谁投入、谁获得”的原则,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实际种植户以及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综上所述,尽管目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很多,但是还是有不少人依赖土地收入的。福州市颁布过相关文件,明确了综合地价,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最高,每亩地可以到九万元。这还是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如果算上青苗费,还会更多。在这些补偿费用中,土地补偿款原则上不少于六成还发给农民本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


·挪用公款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特殊主体犯罪当中,可以说挪用公款罪是比较常见的了,但实践中要注意一点,也就是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这还要先看是否达到了此罪......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


·醉驾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醉驾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


·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着借款的关系,之后去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当事人如果没有欠条......


·人保车险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有赔偿吗?
      人保车险高空坠物是否有赔偿,车险理赔客服专员回应视事件性质和理赔方式而定。爱车停放在小区住宅楼下,突然有物品从天而降将车辆砸坏,这种事情屡有......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受让方......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如今人们一谈及驾驶证,就会想到驾照扣分。驾照扣分的原因即发生
      如今人们一谈及驾驶证,就会想到驾照扣分。驾照扣分的原因即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是人们往往是被扣了分数后才知道的所以然。那么,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