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反担保条款包含哪些内容?

反担保条款包含哪些内容?
  
  在现实的生活一些人无法通过银行进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出具担保合同才能进行贷款。这时借贷者与担保人就形成了一种反担保的关系,而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反担保合同就成为有力的法律工具。下面我们就结合反担保合同的详细内容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反担保条款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我们可以看出反担保合同对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充分的解释和法律方面的保障,对被担保人的偿还带看行为进行了约束。充分的保障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电话咨询本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有些消费者在生活当中购买任何物品的时候就是非常注重品牌的,而这里所谓的品牌也就是公司注册的商标。有些公司可能因......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有哪些?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有哪些?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企业管理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管理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企业如果想要更长远的走下去,必定要有一个系统的管理手段来对员工进行一个系统管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公司......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人曾于年月日对第类第号商标向你委提出申请,商标评审申请编号为。现......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


·个人应该如何从银行贷款
      如何从银行贷款首先,个人收入很重要。收入稳定和收入比较高,银行贷款难度越低。其次,个人信用记录最好是无污点。不管是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使用都无......


·如何减少借名买房的风险
      如何减少借名买房的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


·广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法规制定?
      广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法规制定?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连接多个城市之间的联系,促进城市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发展,因此在广东大力开展修建高速公路......


·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是怎样的
      盗窃罪、诈骗罪其实都是属于同一类型的犯罪,即侵犯财产类的犯罪,而要是在盗窃、诈骗的过程中,为毁灭证据而采取暴力手段的话,则就会被转化为抢劫罪......


·合同确权之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合同确权之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合同确权之诉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