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在公司当中投票有的时候是为了争取某一项决策能够获得股东或者大多数职工的同意,其实在民营企业当中,所谓的投票也就是主要争取那些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见的,当票数明显没有达到一定数额的情况下肯定该项决策暂时是不能够通行的。那么,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一、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计投票制。本法所称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原公司法采用的直接投票制,指在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时,针对某一项决议,股东只能将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决票数一次性直接投在这些决议上,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大股东控制公司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累积投票制则允许股东可以将其在选举每位董事或监事上的表决票数累加,即股东的总票数为其持有股份决定的表决权票数乘以须选举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股东可以选择将总票数集中投予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名下。这两种投票制均以“同股同权”、“一股一权”为基础,但在表决票数的计算和具体投向上存在根本差异。
  二、累计投票制的积极作用:
  1、它通过投票数的累积计算,扩大了股东的表决权的数量。累积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2、它通过限制表决权的重复使用,限制了大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绝对控制力。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三、公司法累积投票制的特点
  累积投票权是一种表决权。它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一些重要事项时,实践中主要是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给予全体股东的一种与表决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所不同的特别表决权利。这种权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表决权的数额。在实行累积投票时,股东的表决权票数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与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计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计算。简单地说,股东的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乘所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实际上,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现在已经沿用了新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新公司法取代了原来的公司法当中的直接投票制度,现在如果真要举行股东大会的话都是使用的累计投票,累计投票主要是限制了一些大股东的绝对权力,避免这些大股东自己一个人的意见就代表了其他股东的真实想法的这种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结婚时男方保证如果离婚给付彩礼真的吗
      一、结婚时男方保证如果离婚给付彩礼真的吗结婚时男方保证如果离婚给付彩礼需要有证据,录音、聊天记录、纸质凭证等,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


·在我国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在我国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您并不陌生,但是个体工商户跟小商小贩您可能容易搞混。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个体工商户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条文,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前者属于违法行为,酒驾人被查处后主要受到罚款......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报案,应当与其他刑事案件一样受理。一般情况下重婚案件属于刑事自诉范畴,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


·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在认定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此时需要暂时中止进行工伤认定。不过要是说申请中止工伤认定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一般都......


·故意伤害罪的后果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工业用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
      工业用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


·《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


·(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
      (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二、(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方抚养,由方(另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